为了读懂中国人民银行的报告,有必要再整理一下货币银行学的基础知识。通过本文的名词解释,我们应该能分清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分别在国民经济生活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中央银行如何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等。
货币当局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信用方针、政策和措施的总和。包括宏观经济目标、政策工具、操作目标、中介目标及货币政策操作技巧等内容。
货币政策目标(monetary policy objectives)
货币当局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目的。一般分最终目标和中间目标(亦称中介指标)两个层次。货币政策最终目标指的是货币政策制定者期望货币政策运行的结果,对宏观经济总体目标所能发挥的实际效应。一般包括充分就业、稳定物价、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四项内容。在经济发展中,货币政策要同时满足四项目标的要求,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所以各国都以其中一项作为主要目标,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稳健的国家,都把稳定物价作为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或唯一目标。1990年,新西兰率先提出,货币政策应当以控制通货膨胀为唯一目标,其后,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十几个国家接受了反通货膨胀的货币政策。德国则一贯奉行保卫马克的政策。
货币政策从政策手段到操作目标,再到中介目标,最后到最终目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传导过程的机能。货币政策分为制定和执行两个过程,制定过程从确定最终目标开始,依次确定中介目标、操作目标、政策手段。执行过程则正好相反,首先从操作政策手段开始,通过政策手段直接作用于操作目标,进而影响中介目标,从而达到最后实现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目的。
狭义货币是流通中现金与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的总和,广义货币的对称。构成狭义货币的现金,是法定通货的存在形式;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存款人随时可签发支票进行转让或者流通,具有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两种职能,是狭义货币中的存款通货。
广义货币是狭义货币(M1)与 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总和,狭义货币的对称。由于各种定期存款一般可以提前支取转化为现实购买力,把它算作货币,可以更全面地反映货币流通状况,便于分析和控制市场金融活动。依此类推,储蓄存款、可转让定期存单、易转手的短期债券等作为具有通货性质的准货币,也可按其流动性状况囊括进来,通常用M2、M3等作代号进行分类统计,依次递增的准货币在流动性上依次递减。各国中央银行对这些分类指标的规定有所不同,广义货币分类指标的多少在一国经济、金融发展的不同时期也不尽相同。
西方国家的基础货币包括商业银行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包括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与社会公众所持有的现金之和。中央银行通过调节基础货币的数量就能数倍扩张或收缩货币供应量,因此,基础货币构成市场货币供应量的基础。因其是一种活动力强大的货币,具有高能量,故亦称之为强力货币或高能货币。
在现代银行体系中,中央银行对宏观金融活动的调节,主要是通过控制基础货币的数量来实现的。其具体操作过程是:当中央银行提高或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各商业银行就要调整资产负债项目,相应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通过货币乘数的作用,可对货币供应量产生紧缩或扩张的作用。
社会公众持有现金的变动也会引起派生存款的变化,从而影响货币供应量的扩大或缩小:当公众将现金存入银行时,银行就可以按一定比例(即扣除应缴准备金后)进行放款,从而在银行体系内引起一系列的存款扩张过程;当公众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又会在银行体系内引起一系列的存款收缩过程。
同一单位的货币在一定时期内充当流通的次数。是决定商品流通过程中所需要货币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流通中货币数量的不足。但在确定货币流通速度时,应该是处于流通中不断运动的货币,不包括暂时停止或长期沉淀的部分。因此,现实中,无法确定有多少正处于流通过程中,有多少停滞不动。所以,对货币流通速度测定,主要根据不同层次货币与相应商品的流通,确定各层次货币的流通速度,如以商品零售额与现金余额的比值,测定这时期现金的流通速度;以国民生产总值与M1或M2的比值,测定M1或M2的流通速度。但无论得出的比值如何,与严格意义上的货币流通速度会有所差异。
根据货币的流动性的原则,以存款及其信用工具转换为现金所需时间和成本作为标准,对货币划分的层次。中央银行为了便于进行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和货币政策操作,按照不同的统计口径确定不同的货币供应量。尽管世界各国中央银行都有自己的货币统计口径,但是,无论存在何等差异,其划分的基本依据却是一致的,即都以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方便程度作为标准。
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与货币供应量扩张关系的数量表现。即中央银行扩大或缩小一定数量的基础货币之后,能使货币供应总量扩大或缩小的比值。亦称基础货币的扩张倍数。基本计算公式是:Ms=Bm
货币政策从制订到实现其全部效力所经过的时间的间隔。它可分为内部时滞和外部时滞。前者指从政策制定到货币当局采取行动所产生的时滞;后者指货币当局采取行动到最终政策目标发生变动的时滞。如果时滞短,货币当局就可以很方便的检验政策效果;如果时滞长,货币当局就难以确定政策的效果。如果时滞分布均匀,货币当局可以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如果分布不均匀,货币当局的政策就会受到时滞影响。影响时滞长短的因素有:中央银行决策程序、货币政策工具运作方式、信息渠道的通畅程度、金融市场发达程度、人们心理预期的形成方式等。
各国都从本国的国情出发选择自己的中介目标,对选定的指标,各国中央银行也有不同的控制目标值。一种是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提出今后一个时期所要达到的计划指标或目标值区间,如美国、英国、德国采取公布中介目标范围的办法,而且控制得比较严格;而日本等国家,则采取发表货币供应量预测值的办法,中央银行以预测值为目标去调整经济有一定的灵活性,也可以改变政策和操作手段,使预测值朝着有利于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方向发展。发展中国家因市场不够成熟,采用数量控制指标的国家比较多;而发达国家目前更多地向价格指标即利率和汇率指标过渡。1975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建议各成员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以货币供应量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并提出,该项指标应由货币当局每年预先公布,严格执行。
一国经济中可用于各种交易的货币总量。包括现金、存款、商业票据、可流通转让的金融债券、政府债券等,凡是在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以外的各经济部门和个人可用于交易的货币都是货币供应量的组成部分。货币供应量的初始供给是中央银行提供的基础货币,这种基础货币经过商业银行无数次的存入和支取,派生出许多可以用于交易的存款货币和支付工具,出现多倍数的货币扩张。货币供应量的多少,与社会最终总需求有正相关的关系,所以把货币供应量作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最终可以影响到社会总的经济目标。
货币供应量可以按照货币流动性的强弱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即M0、M1、M2、M3、M4……等等。保持货币供应量与货币需求的基本平衡,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基本任务。货币供应量作为内生变量,同经济本身的循环是成正比例的,当经济处于活跃时期,银行系统会减少自身的货币储备,扩大信贷,随着经济的扩张而增大货币供应量;当经济处于低潮时期,银行系统会增加货币储备,减缩信贷,引起流通中货币量的减少。所以中央银行能够接收到正确的信号,来坚定地实施货币政策。但是由于政策的和非政策的因素,即外生的因素的影响下,也会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变化,所以中央银行要防止接受非经济信号的误导而错误地调整自己的政策。
把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称谓。随着货币政策目标量化趋势的不断加强,西方国家的中央银行,从70年代开始,就把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从信贷增长额和自由准备金的控制转为货币供应量指标的控制。以M·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学派极力主张把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他们认为:通货膨胀与失业率之间不存在稳定的交替关系,增加货币供应,在短期内可以减少一些失业,从长期来看通货膨胀不能消灭失业。恒久性的收入决定人们的消费需求,货币供应同消费需求大体保持稳定的函数关系。如果经济增长率每年为3%到4% ,则货币供应指标可以控制在4%到5% 以内,保持1到2个百分点的超速增长,就可以使经济增长同物价稳定这两个宏观经济目标都能同时实现。美国在1970年就开始把货币政策目标从银行信贷转移到货币供应量指标的控制,许多西方国家也陆续把货币供应量指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但由于各国情况不同,根据货币流动性的差别和货币功能的强弱,把货币供应量指标划分为不同层次,如M1、M2、M3等依次往下排,货币的流动性就依次减弱。以哪一个层次的货币供应量指标作为控制重点,各国的作法也有所不同。中国在1982年就开始研究货币供应量指标的计算和监控,1995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正式把货币供应量指标作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发行银行投放货币的行为。按其性质,分为经济发行和财政发行。在现代银行制度下,它包括货币投放和回笼两个方面。因此,货币发行量等于一定时期内货币投放量和货币回笼量的轧差数。中国公布的货币发行量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库与出入库轧差数扣减商业银行业务库库存数。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发行货币,一方面满足社会商品流通和劳务的需要,另一方面筹集资金用于社会主义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保管的未进入流通领域的人民币。发行基金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掌握,各发行分库、中心支库和支库(包括发行基金代保管库)所保管的发行基金,都是总库的一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动用发行基金。其来源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封新券,即国家印钞造币厂解缴入库的产品;二是回笼券,即商业银行缴回发行库的回笼货币。
发行基金和现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它们既有联系又有本质上的区别,两者之间联系在于可以互相转化,在按制度规定的手续操作下,发行基金从发行库出库进入业务库后成为现金;现金从业务库缴存到发行库又成为发行基金。
自1984年10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一套流通纪念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五周年纪念币以来,到1996年底止,共发行了27套共37枚流通纪念币。这些流通纪念币,题材丰富多彩,铸造工艺精湛,既有普通的流通纪念币,又有特种流通纪念币,在丰富中国灿烂的货币文化的同时,也为钱币收藏家和爱好者增加了珍贵的收藏品种,深得人们的喜爱。
主币单位以下的小面额货币,主币的对称,辅助货币的简称。顾名思义,它为辅助主币流通而存在,主要用于零星支付和找零。辅币通常也有法定单位。在金属货币流通时代,为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辅币一般只具有有限法偿能力。在信用货币流通的时代,由于货币制度的变化,辅币与主币一样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国家在法律上赋予强制流通能力的货币,亦称法定货币,当用它来偿还公、私债务时,债权人不得拒绝。简言之,即法律规定通用的货币。在金属货币流通时,因为本位币的名义价值与内在价值相符,国家赋予其无限支付能力,每次支付的数额不受限制,任何人都不能拒绝接受,是无限法偿货币;而辅币却多用贱金属铸造,名义价值高于其内在价值,只能凭其法律效力使用,故国家规定每次的辅币使用量不得超过一定限额,否则允许拒绝接受,是有限法偿货币。在纸币流通时代,本位币和辅币都为价值符号,没有内在价值,或其名义价值不同内在价值相联系,二者都凭国家赋予的权力流通,都是无限法偿货币。
单位货币在一定的价格水平下能买到的商品或支付劳务费用的能力。它的高低取决于货币价值和商品价值。当货币价值不变时,商品或劳务价值提高,货币购买力下降;反之,货币购买力上升。当商品或劳务的价值量不变,而单位货币价值下降时,货币购买力也下降。在纸币流通条件下,货币购买力的高低取决于纸币发行量与货币需求量间的差距大小,纸币发行量超过经济对货币的需求量,货币购买力就会降低。
反映资金供大于求、市场利率下跌的一种货币现象。实行银本位制,因为银本身具有内在价值,银根疲软一般不会直接转化为物价上涨。在纸币流通条件下,货币疲软,是货币供给过多的结果,表现为商品供应少,而货币比较多,市场物价有上扬的趋势。有时,因生产和市场不景气,经营者负债经营的收益率不高,也会产生货币疲软的现象,此时,就会立即转化为资金价格(市场利率)下跌。
反映资金求大于供、市场利率上升的一种货币现象。在现代经济中,中央银行实行从紧的货币政策,通过政策工具抑制货币供应量的扩张,就会出现货币坚挺的现象,市场上资金需求数量大,可贷资金相对较少,市场利率就会上扬。在货币供给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经济规模扩大,也会产生货币坚挺的现象。货币坚挺,可以通过发展信用工具和加速周转的办法来缓解或替代。
-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括有法定存款准备金、再贴现机制和公开市场业务。主要调节货币供应总量、信用总量和一般利率水平等。
-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有证券交易信用控制、消费者信用控制和不动产信用控制。它是通过影响资金运用方向和不同信用的利率水平,在保持货币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对某些具体用途的信贷数量产生影响。
货币升值(currency appreciation)
亦称货币增值或通货升值。货币贬值的对称。有三种类型:
- 在金本位制下,宣布增加本国货币的法定含金量,提高其对黄金或外国货币的比价。
- 金本位制崩溃后,则直接宣布提高本国货币对外国货币的比价,以提高本国货币价值。
- 因国内存在通货紧缩,较少的货币追逐较多的商品,使货币的购买力提高即升值。前两种属货币对外升值。讲货币升值,多数时候就是指的对外升值。
货币贬值(currency devaluation)
亦称通货贬值,货币升值的对称。
- 在金本位制条件下,减少本国货币的法定含金量,降低本国货币对外国货币的法定比价,以降低本国货币的价值。
- 在信用货币流通条件下,可明显地区分为对内贬值和对外贬值:对内贬值通常是因为出现通货膨胀所导致的货币购买力下降;对外贬值是指政府宣布调低本国货币对外国货币的比价。前者属自行贬值,后者是法定贬值。货币对外贬值带有较强主观性,旨在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用以扩大出口和减少进口。一般来说,货币的对外贬值是由对内贬值造成的,但因对汇率的变动还受国际收支状况和对外贸易政策的影响,货币的对内的实际贬值与对外汇率的跌落并不一致。
2. 银行术语
银行(bank)
经营存款、贷款、汇兑、结算等业务,充当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的金融机构。银行一词源于意大利语Banco,指货币兑换商营业用的长凳。英语转化为Bank,原意为存放钱币的柜子。汉语译作“银行”,是因为中国曾以银为通用货币,经商的店铺称“行”之故。最早的银行是公元前2000年巴比伦寺庙和公元前6世纪希腊寺庙经营的货币兑换业。近代银行出现于1580年意大利的威尼斯。现代银行始于1694年创办的英格兰银行。1668年改组而成的瑞典国民银行是最早的中央银行。以中央银行为中心,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体,各类银行并存为特征的现代银行体系在现代经济中发挥着核心作用。
浮动利率(floating rate)
银行等金融机构规定的以基准利率为中心在一定幅度内上下浮动的利率。有利率上浮和利率下浮两种情况。高于基准利率而低于最高幅度(含最高幅度)为利率上浮,低于基准利率而高于最低幅度(含最低幅度)为利率下浮。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某一级行、处或专业银行在法定利率水平上和规定的幅度内根据不同情况上下浮动,以充分发挥利率的调节作用,并与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结合起来考虑。浮动利率已成为中国利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存款货币银行(depository banks)
亦称存款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于接受活期存款并可以创造存款货币的金融机构的统称。存款货币银行是唯一被允许开办多种存款业务的银行(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故称存款银行。它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办理结算而创造存款货币,这是区别于其他银行的主要特征。
利率(interest rate)
亦称利息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本金额的比率。利率是计算利息额的依据,是调解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其高低对资金借出者来说,意味着收益的多少,对资金使用者来说,则意味着成本的高低。利率一般有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三种表现形式。年利率按本金的百分之几表示,在中国称为分;月利率按本金的千分之几表示,在中国称为厘;日利率按本金的万分之几表示,在中国称为毫。利率公式为:利率=利息额/本金额
再贴现(rediscount)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放款的形式之一。商业银行将已贴现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再行贴现,以筹措资金的行为。再贴现的利率称为再贴现率,由中央银行公布。再贴现原来主要作为商业银行弥补短期资金不足,应付客户提存需要,确保银行安全性的一种措施,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工具,中央银行通过变更贴现率控制商业银行的放款规模,从而调控货币供应量。
存款准备金(reserve requirements)
商业银行为应付客户提取存款而设置的准备金。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自存准备,即库存现金;另一部分是法定准备,即根据银行法,商业银行将其存款按中央银行规定的比率转存中央银行部分。在西方国家,存款准备金普遍实行二级准备金制度,即存款准备金分为第一准备金和第二准备金。所谓第一准备金是银行为应付客户提取现款随时可以兑现的资产,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及存放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准备金,其流动性较高,一般称为现金准备,也称为主要准备。所谓第二准备金,是指银行最容易变现而又不致遭受重大损失的资产,如有价证券及其他流动性资产,也叫保证准备。中央银行为了控制信贷,在必要时除要求商业银行维持第一比率的第一准备外,还要维持一定比率的第二准备。
超额准备金(excess reserve)
商业银行或存款机构在货币当局规定必须缴纳的法定准备金之外,保留的一部分准备金。商业银行保留超额准备金主要是解决意外的大额提现、结清存款或更好的投资机会。超额准备金的变动将影响到货币乘数大小。在基础货币供应量不变的情况下,它制约着银行体系创造货币的能力。1986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对各类存款金融机构,实行了支付准备金制度,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备付金存款和库存现金之和,占其存款比例要保持在5% – 7% 的幅度以内。
备付金(provisions)
亦称支付准备金。广义的支付准备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前者叫现金准备,后者叫存款准备,其中存款准备金是主体。中国统称的支付准备金,即备付金,是狭义上的存款准备,即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国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按规定比例缴存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除了在客户存款下降可以调减退回之外,是不能支取或动用的,实际上不能充当支付准备。从1989年开始,中央银行按照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不同情况,分别核定支付准备金占客户存款的比率。除有特殊的情况,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不得低于这个比率。
法定存款准备金(legal reserve requirement)
按照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必须将其吸收的存款按照一定比率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法定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存款准备总额的最主要的构成部分,这项准备金一般是不准动用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以外的部分,是超额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率、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是现代各国中央银行进行宏观调控的三大政策工具,而其中法定存款准备率通常被认为是货币政策的最猛烈的工具之一。法定存款准备率变动的直接效果是影响商业银行的超额储备水平,通过货币乘数效用对信用活动产生影响。存款准备金的额度是由法定存款准备率和原始存款数额决定的。中央银行调高存款准备金比率,迫使商业银行降低超额准备或收紧信贷以补足法定准备,从而收紧信用,制止经济过热,抑制通货膨胀。反之,如果中央银行调低法定存款准备率,会造成准备金释放,为商业银行提供新增的可用于偿还借入款或进行放款的超额准备,以此扩大信用规模,刺激经济的繁荣。
公开市场业务(open market operation)
亦称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三大传统政策工具之一。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买卖有价证券和票据(一般为政府公债),控制货币供应量,以达到货币政策目标的做法。该业务一般在市场上公开操作,对所有交易者一视同仁,而不是直接向发行人购买
根据中央银行的动机,它可分为主动性公开市场操作和防御性公开市场操作两种。前者指中央银行为改变银行准备金总水平,而主动买卖有价证券;后者指中央银行为消除它不能控制的因素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而进行的业务操作行为。
中央银行买进有价证券和票据,将产生三方面的效果:
- 基础货币投放量增加。当货币乘数不变时,货币供应量将增加。
- 有价证券和票据的价格上升,市场利率下降,刺激投资增加。
- 向公众传达放松银根的信息,影响心理预期。
比如,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有价证券,实际等于向社会投放了一笔基础货币,增加了货币供应量,引起信用的扩张;相反当中央银行卖出有价证券和票据时,就会减少市场上相应数量的基础货币,达到信用的收缩。
公开市场业务与其他货币政策相比,有以下优点:
- 通过防御性操作,消除不能控制的因素对货币供应量的外部冲击。
- 能够连续操作,主动出击,灵活性大。
- 中央银行能帮助政府稳定债券市场,有利于政府债券发行。同时,它不会因为财政赤字的货币化而丧失资产流动性。
公开市场业务的顺利进行需要具备:有效率的金融市场;一定规模的证券和票据发行量;独立的交易主体。中国在1996年开始实施此项货币政策。
再贷款(re-loan)
中国特有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也是中国人民银行投放基础货币的主要渠道之一。由于它是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再由商业银行贷给普通客户的资金,所以称为再贷款。根据中国现行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再贷款包括四种:①年度性贷款;②季节性贷款;③日拆性贷款;④再贴现。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实施贷款额度控制,同时运用临时性贷款主动调节基础货币供应量。通过调整贷款的利率,中央银行也可影响市场利率,进而同时影响商业银行的货币扩张能力和社会的货币需求。
最后贷款人(lender of lastresort)
能作为银行业的坚强后盾、并为其信贷活动提供最后支持的金融机构。美国的最后贷款人是联邦储备银行。联邦储备银行通过贴现窗口为会员银行提供信贷支持。这种信贷支持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向银行提供短期调整信贷以满足银行的法定准备金需求,或长期的季节信贷和展期信贷以满足银行长期资金的需求。有时联邦储备银行还要向有困难的银行或储蓄机构提供贷款,以恢复公众对银行系统的信任,维持银行业的稳定与发展。根据《1980年货币控制法案》,联邦储备银行有权通过贴现窗口向储蓄贷款协会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直接贷款。但这些机构必须是在无其他借贷渠道的情况下(包括联邦住宅贷款银行的预付款),方可向联邦储备银行借款。尽管《联邦储备法》授权联邦储备银行可以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直接贷款,但自30年代以来,这种直接贷款从没有发生过。在欧洲国家,最后贷款人一般是财政部而不是中央银行。而欧洲债券市场则无最后贷款人。
窗口指导(window guidance)
中央银行根据经济增长情况、物价变动趋势、金融市场的动向和一定时期货币政策的要求,以及前一年度同期贷款的情况等,要求民间金融机构按季度向中央银行申报贷款增加额计划,中央银行可以确认也可以削减所申报的贷款增加额上限,并要求它们遵照执行的一种做法。窗口指导产生于50年代的日本。窗口指导的直接目的是通过贷款额度的控制,影响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保持信贷总量的适度增长,有利于经济的稳定,有时也指示贷款的使用方向。它虽然只是一种指导,而非法律规定,但是实际上具有强制性效力。如果民间金融机构不按指导意见行事,尽管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最终会受到中央银行的经济制裁。
道义劝告(moral suasion)
中央银行运用自己在金融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和威望,对金融机构进行劝告,影响其放款数量和投资方向,以达到控制信用目的的一种做法。道义性劝告是中央银行运用的一种辅助性政策工具,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中央银行发出的通告、指示,与金融机构负责人的面谈,可以产生规劝效果和警示效果,促使金融机构自动地执行政府政策。一般具备的条件:①中央银行具有较高威望和地位。②中央银行拥有较充分的信息和经济分析能力。③金融机构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准和自律意识。
储蓄(savings)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储蓄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储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国民收入中未被消费的部分。从资金运用的角度来看,储蓄等于投资,因此在宏观上分析国民收入的来源和使用时,有储蓄=投资的恒等关系。广义的储蓄按其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府储蓄、企业储蓄和个人(居民)储蓄三部分。狭义储蓄是指居民个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储蓄存款。
银根(monetary condition)
银根指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应。现代经济生活中,银根一词也往往被用来借喻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一国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为减少信贷供给,提高利率,消除因需求过旺而带来的通货膨胀压力所采取的货币政策,称为紧缩银根。反之,为阻止经济衰退,通过增加信贷供给,降低利率,促使投资增加,带动经济增长而采取的货币政策,称为放松银根。紧缩银根和放松银根都是通过一定的货币政策工具来实现的,如公开市场业务、调整法定准备率和再贴现率。银根过紧或过松,都会对经济带来不利影响,因此,适时适量调整银根是十分必要的。银根指的是市场上货币周转流通的情况。紧缩银根也就是在市场需要货币少而流通量大的情况下,人民银行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减少货币流通量的行为。
利息(interest)
是货币所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处获得的报酬。从债务人的角度来看,利息则是借入货币或货币资本所付出的代价。利息在本源上是剩余价值或利润的一部分。
财政贴息(fiscally subsidizedinterest rate)
财政补贴的一种形式。国家对某些企业的某些项目贷款利息,在一定时期按一定比例给予的补贴。
运用财政贴息的好处是:
- 用较少的财政资金可以吸引大量的社会资金,以保证国家重点建设资金的需要。
- 由于财政贴息首先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因而有利于调整投资结构,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
- 有利于降低企业产品成本,增加企业盈利,从而也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 对不同行业实行不同的利率,有利于建立合理的利率体系,有利于间接调节生产和消费。
贴水(discount)
中国旧时银钱业用语。本地不同资金间的调换或两地间汇兑因币值不同或供求关系不同而在比价上的折减。如在上海,以汇划调换划头时,因划头可当日取现,而汇划次日才能取现,其间相差一天利息,故须付出贴水。又如1931年前后,由上海(申)向重庆(渝)汇出汇款,远远小于由重庆汇入数量,供过于求。因此,当时在上海购买渝票1000元只须付申洋六七百元,贴水达三四成。
在外汇市场上远期汇率低于即期汇率的差额,亦称贴水,升水的对称。采用间接标价法时,应在即期汇率数字上加上贴水,得出远期汇率的实际价格,而采用直接标价法时,则从即期汇率数字上减去此贴水数字,得出远期汇率的实际价格。
直接融资(direct financing)
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间接融资的对称,亦称直接金融。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于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资金直供方式,与间接金融相比,投融资双方都有较多的选择自由。而且,对投资者来说收益较高,对筹资者来说成本却又比较低。但由于筹资人资信程度很不一样,造成了债权人承担的风险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资金具有不可逆性。
间接融资(indirect financing)
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的资金融通方式,直接融资的对称,亦称间接金融。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里,资金盈余单位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或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证券,然后再由这些金融机构将集中起来的资金有偿地提供给资金需求单位使用。资金的供求双方不直接见面,他们之间不发生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由金融机构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身份介入其中,实现资金余缺的调剂。间接融资同直接融资比较,其突出特点是比较灵活,分散的小额资金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的集中可以办大事,同时这些中介机构拥有较多的信息和专门人才,对保障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独特的优势,这对投融资双方都有利。
金融发展(financial development)
金融交易规模的扩大和金融产业的高度化过程带来金融效率的持续提高。体现为金融压制的消除、金融结构的改善,即金融工具的创新和金融机构适应经济发展的多样化。其量的方面(规模)可以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的比例(金融相关比率)等指标来衡量,质的方面(效率)可以实际利率、金融工具与经济部门的分类组合(金融相关矩阵)、各部门的资金流量表的合并(金融交易矩阵)和融资成本率等指标来衡量。经济主体为追逐潜在收益而进行的金融创新(包括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是金融发展的根本动力。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是金融相关比率趋于提高。
本票(promissory note)
出票人向受款人签发,在见票后或一定日期无条件付给受款人一定金额的票据。它只涉及出票人和受款人两方。票据上载明受款人名称、支付金额、签发日期、付款日期、利息或利率(如带息的)、付款地点(如不指定则以出票人所在地点为付款地点)等。由商业企业签发的定期本票亦称“期票”。由银行签发的,称“银行本票”。本票经指定的受款人在其背面签章(背书)后,可以转让给他人。
银行本票(banker)
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本票是应客户的请求而签发,以代替现金流通,节约现金使用。
支票(check)
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银行的活期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要求银行从其活期存款账户上对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命令。
支票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 付款人限于银行,在发票人和付款人之间必须有一定的资金关系存在。
- 付款方式只有一种,即见票即付,且支票的付款投票期间,即从发票到付款的期间很短,不允许发行所谓“远期支票”。
- 支票转让以交付款转让为一般形式,以背书转让为例外。
- 没有汇票中的承兑制度及本票中的见票制度,但有划线制度、转账制度,对签发空头支票者进行制裁等制度。
汇票(bill of exchange)
出票人签发的命令付款人见票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如汇票由债权人开立,出票人是债权人,收款人是出票人自己或持票人,付款人是债务人。经付款人作出承兑后汇票可以转让或贴现。持票人在汇票未到期前,可经背书后转让,或向银行申请贴现。汇票根据不同的形式、内容及使用的地区范围等情况,具有不同的种类和名称,如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跟单汇票与光票、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等。所有的汇票均需具备一定的形式和内容:表明其为汇票的文字、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之委托、付款人姓名、付款日期、付款地、受款人姓名、出票年月日及出票地、出票人签章等。
商业汇票(commercial bill)
在商品交易中,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依商品交易行为而产生,是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的信用融通工具。商业汇票由商人承兑的称“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
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支付的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一律记名,付款期限为一个月。
票据交换所(clearing house)
从事银行之间支票清算的服务性机构。商业银行在每天营业中都要收付若干张支票,收进、付出巨额的资金。其中,有大批结算业务的收付双方不在同一商业银行开户,需要通过票据交换所转给有关银行。票据交换所进行清算时,各银行不需要带足全部支票所载的结算资金,只需带上收入不足以弥补支出的差额。这样,既减少了清点、交接货币资金的麻烦,又提高了结算效率,加快了结算速度,还可减少银行的资金占用。
背书(endorsement)
一种附属票据行为,亦称里书。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行为。
其主要形式有:
- 限定性背书。即背书人写明仅限于转让给某人,不得再行转让。
- 特别背书。即背书人写明转让给被背书人或其指定人。特别背书可以再背书转让。
- 空白背书,又称不记名背书。即背书人只签字而不写明被背书人。空白背书的票据凭交付而转让。票据背书后必须经过交付,才能完成背书行为。
银行承兑(bankers acceptance)
银行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分银行承兑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商业汇票两种。
固定利率(fixed rate)
存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存续期间或存单存期内,执行固定不变的利率。不依市场利率的变化而调整。
法定利率(legal interest rate)
中央银行或金融管理当局规定的利率,亦称官定利率,市场利率的对称。利率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间指标,中央银行必须对之施以一定的影响,方能较好地贯彻其政策意图。法定利率就是中央银行对利率体系施加影响的重要工具。
法定利率通常包括三类:
-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再融资利率,包括再贴现利率和再贷款利率;
- 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买进卖出证券的价格;
- 中央银行直接规定的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以及对金融市场上股息、债息的直接管制所形成的利率(收益率)。
法定利率对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利率起导向作用。法定利率的升降直接影响贷款人对未来市场的预期,并影响他们提供信贷的松紧程度,从而使市场利率随之升降。法定利率的高低还可抑制或刺激国内的投资(与投机)活动,也会影响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向,并对汇率产生影响。同时,法定利率的高低还制约着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对中央银行的货币需求。
同业拆借利率(inter-bank rate)
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利率。是能够灵敏反映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的晴雨表。中央银行通常把拆借市场利率作为判断资金供求形势,决定短期内货币政策走势的重要依据之一。1996年1月,中国统一的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开始运行,并于6月1日中央银行宣布全面放开同业拆借利率,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形成拆借利率水平。
同业拆借(inter-bank offered credit)
金融机构间短期性相互融资的交易。借贷双方直接进行。
缴库(pay into the treasury)
国家的一切预算收入及税收,应按照规定,分别由各级财政机关、税务机关、海关等征收机关负责管理,并监督全部缴入国库的业务。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坐支或自行保管。国库收纳库款以人民币为限。以金银、外币等缴款,应当向当地银行兑换成人民币后缴纳。
铸币税(seigniorage tax)
在金属货币制度下,铸造货币的实际成本与货币表面价值之差归铸币者所有的收入。铸币者取得的该项收入被称为“铸币税”。在纸币制度下,货币当局发行货币,取得全部收入。它的价值计算公式是:S=(Mt+1-Mt)/Pt式中,S为铸币税;Mt+1为t+1期的货币发行量;Mt为t期的货币发行量;Pt为t期的价格水平。
国债(national debts)
国家债券或国家公债券。中央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发行的债券。它是国家信用方式发展的结果,最初阶段很不规范、流通范围很小,19世纪下半叶逐步走向规范化,到20世纪初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利用了这一融资形式。具有信用度高、流通性强、抵押代用率高、发行方式简便、利率低于同期公司债券及金融债券等特点。
国库券(treasury bills)
中央政府为调节国库收支而发行的一种短期政府债券。其债务人是中央政府,偿还债务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收入,风险很小。西方国家货币市场上最主要的信用工具之一。英国在1877年通过了《财政部证券法》,把国库券的发行纳入了法律。其后,各国政府也采用了这一融资形式,并建立了国库券发行与流通市场,并成为西方金融市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期限,主要有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4种。国库券的面额,各国规定不一,美国有1万美元、10万美元、5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几种。一般采取无记名方式,可在证券市场上自由转让流通。由于其期限短、风险小、流通性强,利率一般比较低。美国的国库券利率,仅比通知放款利率略高一点。西方国家的国库券发行相当频繁,并具有连续性。在美国,3个月和6个月的国库券每周发行一次,1年期的国库券每月发行一次,随时都有到期的,发行的国库券便于投资者选择。
国债承销(underwriting process of public bonds)
国债承销商接受中央政府的委托代为发售国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国债的间接发行场合,承销商应具有法定或中央政府认定的资格;由于国债的发行数量巨大,每期的发行时间有限,所以,通常由若干家承销商组成国债承销团来承销国债。
3. 信用术语
信用(credit)
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所形成的货币(或商品)借贷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在商品货币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贷,而是货币或商品有条件偿还和付息的让渡这种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信用形式繁多,不胜枚举。从信用主体的角度区分,主要有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合作信用、私人信用、国家信用、国际信用等。
信贷(lending)
可分为互相联系但范围有宽窄的三种:等同信用,即借贷行为。银行信用,是银行存贷款等信用业务活动的总称。银行贷款,即以银行为主体的货币资金贷放行为。
消费信用(consumer credit)
工商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给消费者用于消费支出的资金融通方式。
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方式:
- 赊销。工商企业对消费者以延期付款方式提供的短期信用。
- 分期付款。购买消费品或取得劳务时,消费者只支付一部分货款,然后按合同分期加息支付其余部分。多用于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或房屋、汽车等,属中长期消费融资。
- 消费贷款。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采用信用放款或抵押放款方式,对消费者发放贷款,按规定期限偿还本息。
按照接受贷款对象不同,消费贷款可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两种方式。买方信贷是对购买消费品的消费者直接发放贷款;卖方信贷是以分期付款单作抵押,对销售消费品的工商企业、公司等发放贷款,或由银行同以信用方式出售消费品的企业、公司签订合同,将贷款直接付给企业或公司,再由购买者逐步偿还银行贷款。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银行结算方式中的一种契约文书。一种银行信用形式。指银行应进口商的请求,向出口商签发承诺出口商开至该行或指定的另一家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只要出口商交来的汇票和单据符合该书面文件的条款,必定承兑和付款的书面文件。信用证开立后,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单据和汇票与信用证条件完全一致,银行就须付款。
信用卡(credit card)
非现金结算的一种支付工具。由银行发行,专供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支付费用的一种信用凭证。最初由美国银行于20世纪20年代初在加利福尼亚州发行,50年代后期流行全州,60年代中期流行全美国,70年代在世界范围内广为盛行。目前国际上流行最广泛的信用卡是美国四大国际信用卡发行公司发行的通用信用卡、万事达信用卡、运用信用卡和大来信用卡。信用卡一般用塑料制成,卡上印有持卡人姓名、签名样式和编号。持卡人外出时不必携带现钞和支票,可以凭卡到指定商店、宾馆、饭店购买商品和支付费用,还可以在特约银行兑换一定金额的现钞。持卡人须在发行银行开立账户,每次凭卡购物或取得服务应支付的金额都记在该账户内。银行向持卡人收款,一般是一月一次。持卡人接到通知后,应按约定的要求一次付清或分次付清,在使用信用卡时,持卡人还可以根据协议从发卡银行取得贷款。由于银行具有联系面广的特点,一种信用卡可以由多家银行、各种商业和服务业实行联营,以满足持卡人多方面的支付需要,因此,银行信用卡广受消费者欢迎。
信用卡透支(overdraft of credit card)
信用卡发卡机构给予持卡人在持卡购物消费时规定限额内的短期透支。对于贷记信用卡,允许“先消费,后还款”,允许透支是重要的特征。对于借记信用卡,应“先存款,后消费”,但在经审核确定属于善意透支并且还款有保证的前提下,也允许持卡人在急需用款时在较短时限内透支适量金额。透支利息一般比同期银行贷款高得多,发卡机构还有一整套措施防范和追索透支风险损失。
信托投资(fiduciary investment)
委托人将资金交付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委托人的意志进行投资的行为,亦称投资信托。是受托人受委托人委托,为了受益人的利益,办理各种投资业务的信托。是信托业的传统业务之一。信托投资按投资对象不同分为企业投资与证券投资,前者指受托人直接投资于企业或经营项目;后者则投资于有价证券。按投资收益分配方式不同分为比例分成和固定分成,前者按投资份额取得企业经营收益或承担亏损;后者取得事先确定的收益。
按委托条件和受托人的责任不同分为特约信托投资(亦称“甲类信托投资”或“委托投资”)和普通信托投资(亦称“乙类信托投资”),前者,委托人确定信托资金的具体投资对象,受托人不承担投资风险;后者,委托人不确定具体投资对象,只有一般的增值要求,受托人自主选择投资对象并承担投资风险。
委托人(entrustor)
提出设定信托并转移信托财产给受托人,授权受托人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人。委托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必须是信托财产的所有人或具有法定处置权的人。在设定信托时,委托人确定信托目的和信托条件,指定受益人。若某项财产为几个人共有,共同提出设定信托,这几个人为共同委托人。
受益人(beneficiary)
享受信托利益的人。包括享受信托财产本身的利益和享受信托财产运用而增加的收益。只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人,称为本金受益人;只享受信托财产增值收益的人,称为收益受益人。对受益人,一般无资格限制,但法律禁止享受某些财产权的人,不能做受益人。同一信托财产的受益人可为多人。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和受益人可同为一人;委托人和受托人可同为一人(宣示信托);受托人可为受益人之一(公益信托),但不能是唯一的受益人。
代理业务(agency business、agency service)
代理人接受客户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为办理其指定的经济事务的业务。信托机构的主要传统业务之一。
代理业务和信托业务都以信任为基础,代理人与信托中受托人的地位相似,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 在信托业务中,委托人须将信托财产的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而代理业务中不转移财产权;
- 在信托业务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信托事务,而代理业务中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处理受托事务;
- 信托业务中受托人的权限较大,在遵守信托目的前提下,可自主处理信托事务,而代理人的权限较小,在处理代理事务中一般需要被代理人具体授权;
- 受托人承担的责任大于代理人;
- 代理业务的范围大于信托业务,主要是代理业务可不受财产的限制,一些不涉及财产的经济事务也可代理,如咨询调查,代理会计事务等,而信托业务必须以信托财产为中心。代理业务的种类十分广泛,如代理收付款项、代清理债权债务、代理资财保管、代理证券发行、代理公司组建、代理会计事务、代理保险等等。
代理业务根据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合同进行,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作的意思表示和形成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但超越授权的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责任,由此给被代理人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见证(attest)
知情人就亲历事件提供证明。信托机构的见证业务,即受托在客户的经济活动中充当见证人的业务。见证的方式包括,见证人直接在交易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上签字或另向委托人出具“见证书”或“知情书”。与担保业务不同,信托机构充当见证人并不为委托人承担经济责任,而只是就委托人的资信状况、付款能力、生产经营状况等出具证明。
年金(annuity)
每隔相同的期间(如每年或每月)收入或支出的一系列相等数额的款项。
根据年金的支付特点分为:
- 普通年金,即于每期末收入或支出一系列相等数额的款项;
- 即付年金,即在每期初收入或支出等额款项;
- 递延年金,即于签约后的某一时间开始每隔相同期间收入或支出等额款项;
- 永续年金,即无限期持续相同期限收入或支出等额款项。
信托公司开办的养老金信托,通常以年金的形式向受益人支付养老金,这样可使职工在退休后有稳定的生活来源,故人们把养老金信托亦称为年金信托。根据年金的资金来源的不同和设立制度的不同,年金又分为:个人年金、企业年金和公共性年金。
租赁特征(characteristics of leasing)
反映租赁经济行为的标志或特点。租赁作为一种独特的信用形式,既具有信用的一般特征,也有自己独特的特点:
- 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这是租赁和一般的买卖交易相区别的主要特征。在约定的租赁期内,所租物品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而使用权归承租人。同时,承租人对租用的设备有维修、保养的责任。租期满后,承租人根据合同,可以留购、续租、另订租约或退回租品等。租赁信用与银行信用同样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但是银行信用是资金形态上的分离,而租赁则是资金与实物相结合基础上的分离。租赁的发展丰富了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形式。
- 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租赁是一种商业活动,它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并把融资与“融物”结合起来,同时进行。这一特点将金融信贷(借钱)的物资信贷(借物)融合在一起,成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这个特点,使得租赁机构具有银行和贸易公司双重职能。它们使买卖、提供劳务和融资得以同时进行,环节减少而效率提高。这就使得整个社会的融资渠道和交易方式多样化,有助于打破形形色色的、程度不等的垄断,推动各机构之间的相互竞争,提高工作效率。
- 租金的分期归流。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前提下,租赁与消费信用一样,采取了分期回流的方式。租赁机构作为出租人其资金是一次投入,分期归流。承租人交付租金的次数和金额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具体商定。租期结束时租金回流累计额大体接近或超过于租赁物品的购买价款,并有一部分表现为租赁机构有盈利,租金的分期回流使承租人的资本体现了时间效益。这样,可以保证资金的流动性,以较少的投资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 独特的资金运动形式。租赁由于具有融资与融物双重职能,它的运动也就以商业资金运动形式为基础。它包括了购入(G—W)、租出(W—W)、销售(W—G)和偿还(G—G1)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之间是以商业资金的运动为中介的,表现为:G—W—W—G—G1。在这个运动的最初和最后阶段,都只表明资金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转让,资金数量并没有变化。价值的增值是在中间阶段的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租金总和高于设备价款的差额,正是对价值增值部分的分割。
- 灵活方便的交易方式。就融资与融物共为一体这一点而言,租赁和分期付款销售的商业信用形式有着相似之处,但就交易方式而言,租赁则更为灵活方便。
金融租赁(financial lease)
不同国家对融资租赁的定义、性质有不同的提法和规定。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所制定的国际会计标准17中对融资租赁所作的定义是:“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在实质上将属于资产所有权上的一切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至于所有权的名义,最终时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中国规定的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并将它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式。承租人在租期结束后,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产权转让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也可作其他选择。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融物与融资密切相连的信用形式。它以融通资金为直接目的,以技术设备等动产为租赁对象,以经济法人——企业为承租人,具有非常浓厚的金融色彩。
融资租赁是现代租赁的一种基本形式,其主要特征是:
- 融资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需签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合同。融资租赁不仅涉及出租方同承租方的租赁关系,还涉及出租方同供货方的供应关系。因此,不仅要求出租方同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还必须由出租方同供货方签订供货合同。特殊情况下,还需签订其他经济合同。
- 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商具有选择的权利和责任。融资租赁的设备和生产厂、供货商均由承租方选定。出租方只根据承租方的要求出资购买租赁物。因此,承租人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数量及技术上的检定验收等负责。
-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租赁合同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在合同期内交付租金只能取得对租赁物的使用权。
- 融资租赁是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交易,融通资金起主要作用。
- 承租人要分期支付租金以偿付本息。融资租赁是一种信用方式,这就要求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租金,以保证出租人在租赁期届满,收回购买设备的价款和该项资金租期内应收的利息及一定的利润。
- 融资租赁合同是不可随意撤销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无权取消合同。
- 租赁期内设备的保养、维修、保险和过时风险均由承租人负责。
- 租赁期满,设备的处理一般有三种选择:续租、留购、退租,选择的方式一般在合同中注明。
财务公司(finance company)
由大型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出资组建并为各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简称。其宗旨是支持国家重点集团或重点行业的发展。主要业务包括: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发放贷款、办理委托贷款及票据承兑和贴现;对成员单位产品的购买者提供买方信贷;办理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租赁业务;买卖和代理成员单位买卖国债及成员单位发行的债券;为成员单位办理担保、信用鉴证、资信调查和经济咨询等业务。
政策性金融体系(system of policy finance)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框架结构、运行机制、业务分工、管理制度、构造方式、发展战略模式、运行环境和总体效应等政策性金融相关要素的有机整体
政策性银行机构(policy banking institution)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一种。以银行命名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信贷银行等。此类政策性金融机构,一般不能吸收存款,主要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发行债券集资、借款及业务净收益。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由农民或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创办时主要办理种植业的短期贷款,随着农村结构的调整和非农业人口的增加,发展到综合办理农牧副渔业和农村工商业及社员消费性的短期贷款。由于其以扶持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任务,各国都对其实行各种鼓励政策。主要有渔业生产、农牧业生产以及土地信用合作社。中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始建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村信用社是农村劳动人民集资建立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金融组织,是合作经济的一种形式,其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其主要业务有:吸收农民和各种合作组织以及农村的机关、团体、学校等的储蓄存款;发放农民为解决临时生活困难所需的贷款,对农民和各种合作组织发放临时性的生产费用贷款;发放长期的生产设施贷款、开发性投资贷款及社员购买耐用消费品、建筑用房的贷款;办理农民、机关、团体等委托的信托业务;接受国家银行委托的代理农贷、公债和其他业务。
信用危机(credit crisis)
货币信用领域的极度混乱和剧烈动荡现象。主要表现是:债务关系因债务人无力清偿而遭到破坏;企业和银行大批破产;普遍追逐支付手段,银行存款大量被提取;借贷资本极端缺乏,市场利率猛烈提高。周期性的货币信用危机主要是生产高涨时期过度膨胀的信用在危机中被强制收缩的结果;特殊发生的信用危机是由战争、政变、灾荒等引起的。
挤兑(run on banks)
在银行券流通的条件下,银行券持有者争相到发行银行券的银行要求兑现贵金属货币的现象。当一家银行的信用发生动摇,准备金不足,银行券兑现发生困难,就会发生挤兑。挤兑可能使一家银行倒闭,甚至波及整个银行业。现在一般是指存款户集中地大量地到银行提取现钞。
商业银行资产(assets of commercial bank)
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商业银行资产有两种划分,一种是按资产负债表构成划分,另一种是按银行经营管理的要求划分。
从资产负债表分析,商业银行的资产由三部分构成,即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其他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具有较强流动性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在同业的存款、拆出资金、短期贷款、短期投资、一年内到期的投资、其他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资产,包括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其他长期资产。
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要求划分,商业银行资产,可分为现金资产、贷款资产、证券资产、固定资产、汇差资金五类。现金资产是银行经营保持流动性所必需的;贷款资产和证券资产是银行资产的主要部分,也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固定资产是银行经营所必需的物质条件;汇差资金是银行经营中无法避免的资金占用。商业银行的资产经营管理,对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商业银行负债(liabilities of commercial bank)
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尚未偿还的经济义务,必须用自己的资产或提供一定的劳务去偿付。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及其他各种借入资金,是银行经营活动中的基础性业务,是银行与社会各界联系的主要渠道,构成社会流通中的货币量。商业银行通过负债业务把社会各方面的闲置资金聚集在一起,形成巨大的资金力量,成为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信用扩张(credit expansion)
信用规模的扩大,信用紧缩的对称。有两种含义:
- 一是经济繁荣时,生产发展,生产规模日渐扩大,投资需求不断增加,相应的,信用规模自然扩大的一种经济现象;
- 二是中央银行为刺激经济发展而实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在价格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扩张信用向缺乏货币推动的部门投放货币,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信用规模的扩大,必须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相适应。过度扩大信用规模,会引起通货膨胀。
信用紧缩(credit contraction)
信用扩张的对称。有两种含义:
- 一是经济出现萧条时,生产下降,生产规模缩小,投资需求减少,信贷规模相应缩小的一种经济现象;
- 二是中央银行实行的一种货币政策。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比率,压缩信用规模,减少货币供应量,从而抑制通货膨胀。
4. 金融市场
金融业务综合化(syntheticalization of financial business)
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之一。金融机构突破原有的专业化分工的限制,综合经营多种金融业务。
主要表现在:
- 商业银行进入投资领域,逐步向全能银行过渡。
-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大大拓宽,不仅在原有资产负债表内业务范围内提供更多的多样化服务,而且在资产负债表外开拓经营领域,扩大各种手续费收入,从而扩大盈利来源。外汇买卖、投资顾问、现金管理、融资委托、信息咨询等项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经营项目。
- 非银行金融机构运用自身的特殊有利条件,创造了多种适应社会公众需要的金融工具,进行大量的融资活动,成为商业银行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本世纪80年代后期,商业银行约有1/3的传统业务,如工商贷款被非银行金融机构抢走。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差别因此而变得日益模糊,两者间的业务交叉与渗透程度日渐加深。
金融技术电子化(electronicalization of financial technology)
电子计算机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的广泛应用。20世纪50年代后期,计算机被引入银行,先后经历了单机处理、综合联机处理、同业间电脑网络与各种电脑终端设备的广泛运用等几个阶段。至20世纪末,在发达国家,电子计算机的应用几乎遍及金融机构的所有领域,如银行的内部结算、资金调拨、各种零售业务及在批发业务中充当咨询顾问、决策支援、交易服务等角色。金融技术的电子化,使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突破了时空的限制,推进了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促进了金融创新的迅速发展,并将继续对金融业的发展发挥巨大作用。
金融工具创新(innovation offinancial instruments)
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之一。20世纪70年代后期形成国际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浪潮。金融工具已从较单一的存款、现金、债券、股票、商业票据等演变为多目的、多变幻、多形式以及系列化的种类构成。仅以美、日两国为主推出的金融工具,就达上百种。
目前国际金融市场广泛使用的金融工具大体可划分为三种类别:
- 为套期保值、减少或转移利率或汇率波动风险而创新的金融工具,如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贷款、利率上下限保险、远期利率协议、金融期货、期权与期权合约交易、股票价格指数交易、利率调换等等。
- 为增加金融资产的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而创新的金融工具,如贷款股权对换交易、股权贷款等。
- 为扩大投资者进行产业投资的机会而创新的金融工具,如可转换为股票的贷款、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等。
金融工具的创新,使金融业内部原有的分工界限进一步模糊,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逐渐走向综合化、一体化;同时也导致金融业的竞争全面激化,金融业改组、兼并的过程大大加快,银行资本的集中趋势日益明显。金融工具的创新,迫使金融管理当局放松管制并革新其管理方法,同时各国的货币政策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金融市场国际化(internationalization of financial market)
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之一。金融市场发展超越国界的限制,与世界金融日益融合,逐渐趋向全球一体化。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国际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和加速。
主要表现在:
- 金融机构跨国化。不仅发达国家在世界金融中心设立了大批的跨国银行,而且发展中国家也在境外设立了一批离岸金融中心和金融机构。
- 金融资产经营国际化。欧洲货币市场、欧洲债券市场和全球性股票市场的建立,使人们可在离岸市场上经营世界任何一国的货币金融资产。
- 货币国际化。黄金作为世界货币的职能已经蜕化,人们可以通过国际汇兑来转移各国间的货币购买力。不仅美元、德国马克、英镑、日元可作为国际结算货币,而且还有大批中等发达国家甚至发展中国家的货币也逐渐成为可自由兑换的货币,朝着世界货币的方向发展。
- 现代信息网络全球化。现代信息革命在国际金融领域的普及和发展,使得各国间的资金调拨业务可以通过电讯设备在瞬间完成,从而使各国的金融市场在时间和空间上联结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
- 价格信号趋同化。任何一国的利率和汇率明显背离利率平价关系,都会导致社会游资在各不同国家之间的迅速流动,导致一国或数国外汇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从而使全球金融市场的价格信号趋向一致。
金融资产证券化(securitization offinancial assets)
资金需求者以发行有价证券的方式从资金供给方取得资金,使金融资产以证券形式存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市场融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以间接融资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直接融资为主,出现金融资产证券化的趋向。
金融资产证券化带来的影响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可销售性增强。银行资金的运用形式逐渐从贷款转向可买卖的有价证券;银行日益成为证券的主要发行者与购买者;同时,银行贷款的可转让性提高,出现了贷款出售等各种形式的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
- 国际证券市场急剧扩张,传统的银行贷款方式受到排挤。1981到1987年间,国际资本市场新发行的国际债券由528亿美元增至1872亿美元,而同期银行发放贷款却由946亿美元下降到688亿美元。
金融资产的证券化不仅改变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的管理方式,利于其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进行更有效的竞争,而且也推动了国际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
结算工具(settlement means)
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等经济往来所引起的货币收付关系进行了结和清算时所使用的债务凭证。主要有期票、汇票和支票。近年兴起的信用卡作为一种特殊信用凭证,也是结算工具之一。
掉期(swap)
在外汇市场上买进或卖出即期外汇,同时又卖出或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的做法,亦称掉汇、换汇、掉换、换兑。常用于更动原已确定的收付款日期及调剂不同到期日的头寸余缺。其目的在于套取利益。
互换(swap)
将不同的债务、不同利率的债务或交割期不同的同种货币的债务,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行情签订预约,以事先约定的公式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行为。互换可以被视为一系列的远期合约的组合。第一份互换合约产生于1981年。
换汇套利(swap arbitrage)
预期未来利率水平将会变动,以换汇赚取利润的做法。
利率互换(interest rate swap)
交易双方在两笔同种货币,金额相同,期限一样,但付息方法不同的资产或债务之间进行的相互交换利率的活动,亦称利率调换、利率掉期。它以交易双方协商的本金为计算利息的基础,在同种货币之间进行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固定利率与固定利率、或者浮动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互换。在交易中,双方只结清其互换的利率差额,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均不发生资金的实际转移。最早的利率互换发生于1982年。当时,德意志银行与另外三家银行之间成功地进行了欧洲债券固定利率与伦敦同业拆借利率的互换。从那以后,利率互换的种类日益增多,规模也逐渐增大,现在已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分散风险的理财工具。利率互换是在交易双方相互有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它可使交易者在不改变其资产和负债基本结构的条件下,实现分散风险、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
货币互换(currency swap)
交易双方根据互补的需要,以商定的筹资本金和利率为基础,进行债务或投资的本金交换并结清利息,亦称货币掉期、货币调换。互换交易不仅可以降低互换双方的筹资成本,而且使有关企业、政府机构等得以利用外国资本市场,获得本来不易获得的某类币种的资金。另外,它还有助于规避外汇风险。传统的货币互换形式主要是平行贷款、背对背贷款和信用互换等,它们一般不涉及本金的转移。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货币互换则既进行利息的互换,也进行本金的互换。1981年,在所罗门兄弟公司的安排下,世界银行和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进行了世界上第一笔货币互换。世界银行用美元支付 IBM 公司所发行的联邦德国马克和瑞士法郎债券的全部未来本金和利息;而 IBM公司则同意用联邦德国马克和瑞士法郎支付世界银行所发行的美元债券的全部本金和利息。通过互换,世界银行用其新发行的美元债券,以理想的筹资成本,筹集了价值2.9亿美元的德国马克和瑞士法郎;IBM公司则也因美元坚挺而得到了汇兑收益,同时也确定了筹资成本。此后,国际货币互换市场不断发展,现在已成为国际金融衍生商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期货(futures)
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交割的某种商品或标的物。在期货交易中的期货按规定条件买入或卖出某种商品的标准合同。一般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两种。
期权(option)
交易的一方给予另一方在期权合约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有效期限内,按协定价格选择是否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金融资产或商品的权利,亦称选择权。。期权的买卖双方各有其相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期权的买方有权利选择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有效期间的任何一天买入或卖出某种金融资产或商品,也有权利转让或放弃期权。期权的卖方在买方期权有效期内都必须履行合约的规定,不论行情怎样变化,均得卖给买方或从买方购进约定的金融资产或商品。买方的义务是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卖方则有权利接受买方付给的期权费。不论买方是否行使期权,期权费不能退还。交易双方这种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关系一直要延续到合约有效期满之日后才告终止。
期权最大的特点是:它买卖的对象不是实质性的金融资产或商品,而是一种权利。根据行使权利期限的不同,期权可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根据期权买卖行为的不同,期权可分为看涨期权(或称买方期权)和看跌期权(或称卖方期权);根据期权交易对象不同,期权可分为股票期权、货币期权、利率期权和股票价格指数期权等。
期权费(option premium)
期权合约买方为取得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某种金融资产或商品的买卖选择权而付给期权合约卖方的费用,亦称期权保险费。它是期权的价格。一般,签订的期权合约的平均期权费为合约交易的金融资产或商品价格的10%左右。该笔费用通常在交易后两个营业日交付,它代表了买方最大的损失额,从而也代表了卖方最大的利润额。
期权费在交易所内由交易双方委托经纪人通过公开竞价来确定,其大小主要取决于:
- 期权合约的有效期。有效期限越长,买主选择的余地越大,市场价格向买主所期望的方向变动的可能性越高,期权费越高;反之,有效期限越短,买主选择的余地越小,市场价格向买主期望的方向变动的可能性越低,期权费越低。
- 协定价格的高低。分购买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两种情况。购买看涨期权的期权费随协定价格上升而减少;购买看跌期权的期权费随协定价格上升而增加。
- 期货市场价格变动的趋势。当期货价格趋于上升时,购买看涨期权的期权费就增加;当期货价格趋于下跌时,购买看涨期权的期权费下降。
- 期权交易商品的价格波动程度。某种商品的市场价格波动越大,做期权意义越大,期权费也越高;反之,期权费越低。
外汇(foreign exchange)
国际汇兑的简称。有动态和静态之分,静态外汇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动态意义上的外汇,是指人们以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用于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
静态意义上的外汇有三个特点:
- 国际性。即必须是在国际上普遍接受的外汇资产。
- 可偿性。即这种外币债权保证可以得到偿付。
- 可兑换性。即可以自由兑换为其他外币资产。
广义的静态外汇,泛指一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资产。各国管理法令中所沿用的外汇,多是这种概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解释“外汇是货币当局以银行存款、国库券、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所持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也是从这个角度说的。
狭义的静态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以进行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中国1996年1月颁行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外汇的解释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
外汇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国际流通手段和购买手段,它大大方便了国际间的商品流通,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作为国际支付手段,它可以调剂国际资金的余缺,加速国际资本的流动,扩大国际经济的合作。外汇是衡量一国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国家有足够的外汇储备,表明它有强大的国际购买潜力和充足的国际清偿能力,因而有利于保持这个国家的资信。
国际硬通货(international hard currency)
汇价坚挺的货币。如一国的国际收支经常顺差、外汇储备充足、该国货币对外信用较好,其他国家愿意较多地持有,其汇价就趋于坚挺。在国际贸易和国际信贷活动中,人们常将美元、英镑、日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等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规定的能够自由兑换的货币称为硬通货。
货币篮子(basket of currencies)
人为创设的一种货币记账单位,亦称组合货币。每一记账单位的价值由若干种货币价值按一定的比例混合而成。典型的合成货币是特别提款权和欧洲货币单位。一些经济欠发达国家本币汇价的制定也经常采用一篮子“货币定值”的方法。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于1969年9月创设的一种记账单位。原与美元等值,含金量为0.888671克。后由于美元贬值及浮动汇率制的实行,IMF规定自1974年7月1日起,特别提款权定值与黄金脱钩,改用一篮子16种货币作为定值标准;1980年9月18日起又改用美元、联邦德国马克、日元、法国法郎和英镑来定值,1991年1月起,它们的比重分别为:美元40% 、日元17% 、英镑11% 、德国马克21% 、法国法郎11% 。
特别提款权作为使用资金的权利,与其他国际储备资产相比,有着显著特点:
- 它不具有内在价值,是IMF人为创造的纯账面资产。
- 特别提款权不像黄金和外汇那样通过贸易或非贸易取得。
- 特别提款权只能在IMF及各国政府之间发挥作用,任何私人企业不得持有和运用,不能直接用于或非贸易的支付,具有严格限定的用途。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会员国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出口换汇成本(cost of export exchange)
在出口贸易中,换回一单位外币所需要出口商品的人民币价值,亦称出口换汇率。用公式表示:R=C/N,式中,R表示出口换汇率,C代表出口商品的人民币成本,N表示出口外汇净收入。
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 出口商品成本越低,出口收汇越多,那么出口换汇成本就越低,国家的出口状况就越好;
- 反之,如果出口商品成本增大,出口收汇减少,出口换汇成本提高,国家的出口状况欠佳,需用更多的人民币才能换回一个单位的外币。
因此,降低出口换汇成本,需在国内物价稳定、提高出口企业的生产效益以及提高出口收汇效率方面下工夫。不同商品销往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出口换汇成本不同;相同的商品销往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出口换汇成本也不一定相同,统计时需要分别计算。
汇率(exchange rate)
外汇买卖的价格,亦称汇价、外汇牌价。它是两国货币的相对比价,或是一国货币以另一国货币表示的价格。折算两种货币的比率,首先要确定以哪一国货币为标准,即确定汇率的标价方法。在外汇市场上,有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两种不同的标价方法。不同货币制度下,汇率的决定机制各不相同。在金本位制度下,由于各国规定各自货币的含金量,两国货币含金量的对比,便成为决定两种货币比率的基础。在外汇市场上,汇率也会出现波动,但这种波动是有一定界限的,这个界限就是黄金输送点,就是黄金输出入的费用(包括运输、保险等费用)。如果超过黄金输送点(也就超出运送黄金的费用),那么宁可直接收付黄金而不收付外汇。在纸币流通条件下,由于各国货币发行量超出了兑换黄金的物质制约,汇率作为两国货币间的比价,便由两国货币在外汇市场上的供求状况决定。然而这只是表明,决定汇率走向的更深层因素在于:两国通货膨胀率差异;两国利率差异;两国经济增长差异;中央银行干预;市场预期。中国的人民币汇率诞生于1949年1月18日。目前,人民币对国外的22种货币订有汇率,实行直接标价法,并采取双向报价,买卖差价大致为5%。在1994年以前,人民币汇率主要由官方制定,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市场汇率逐渐形成。
国际收支平衡表(statement for balance of payments)
按照复式簿记原理,运用货币计量单位以简明的表格形式总括地反映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全部对外经济交易活动的报告文件。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对外所发生的全部经济交易活动,构成这个国家国际收支的基本内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负责收集并公布各成员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为此,基金组织制订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方法和内容。国际收支平衡表在反映和记录一个国家的对外经济贸易时,一切收入项目或负债增加、资产减少的项目都列为贷方,或称正号项目;一切支出项目或负债减少、资产增加的项目都列借方,或称负号项目。每笔经济交易同时分记有关的借贷两方,金额相等。因此,原则上国际收支平衡表全部项目的借方总额和贷方总额总量是相等的,其净差额为零。这种借贷两方总额相等的关系,客观地反映了外汇资金来源与运用之间的相互关系。但这并不是说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各个具体项目的借方数额与贷方数额总量是相等的,相反,每个项目的借方总额与贷方总额经常是不平衡的。这是因为,一个国家的商品进口和出口、劳务的收入与支出、资本的输入与输出都不可能完全相等。所以,每个具体项目的借方与贷方难做到收支相抵,总会出现差额,如贸易差额、劳务差额等,统称为局部差额。各局部差额的合计,构成国际收支的总差额。一个国家的外汇收入大于外汇支出,有了盈余,称为国际收支顺差,用“ +”号表示;外汇收入与外汇支出相抵后有了亏空,称为国际收支逆差,用“ -”号表示。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各个项目的借贷差额在差额栏里反映。
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内容非常广泛,各国编制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也不尽相同,但均包括三个主要项目:
- 经常项目。即本国与外国进行经济交易而经常发生的项目,它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项目,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规定,经常项目主要包括货物、服务、收入和经常转移。
- 资本与金融项目。包括资本项目和金融项目两项,其中资本项目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资本转移和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放弃。金融项目反映金融资产与负债。
- 平衡项目。反映经常项目和资本与金融项目收支差额的项目。由于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收支总量经常是不平衡的,需要通过增减国家储备求得平衡,所以,它又称为官方储备项目,包括错误与遗漏、分配的特别提款权、官方储备和对外官方债务四项
经常项目(current items)
一国同外国进行经济交易而经常发生的项目。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项目。它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及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根据《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规定,主要包括货物、服务、收入和经常转移四项。其中:货物是贸易收支的标的,主要包括一般商品、用于加工的货物、货物修理、各种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货物和非货币性黄金;服务与收入通常被作为劳务收支的主要内容;经常转移被列为转移收支的一部分。经常项目在国际收支中占有重要地位,各国政府都希望本国的经常项目保持顺差。
逆差(deficit)
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反映出来的借方余额,亦称赤字,顺差的对称,表中数字前冠以“-”号。逆差在记账作表时,通常用红字表示,故亦称赤字。
顺差(surplus)
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反映出来的贷方余额亦称盈余,逆差或赤字的对称,表中数字前冠以“ +”号,表明国家各项对外经济交易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若一国国际收支中自主性交易汇总后收入大于支出,则称为一国国际收支顺差。顺差在记账作表时,通常用黑字表示,故亦称黑字。
金融衍生产品(financial derivatives)
根据利率或债务工具的价格、外汇汇率、股票价格或股票指数、商品期货价格等金融资产的价格走势的预期而定值,并从这些金融商品的价值中派生出自身价值的金融商品。以支付少量保证金签订远期合约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的交易合约。
金融衍生商品主要有三大特点:
- 杠杆性。金融衍生商品的交易通常无须支付相关资产的全部价值,而只需缴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保证金,便可得到相关资产的管理权。待到交易日所确定的到期日,对已交易的金融衍生商品进行反向交易,并进行差额结算。在实物交割的条件下,金融衍生商品的购买者只要于到期日交付一定数额的现金,即可得到原生商品。
- 高风险性。对于金融衍生商品来说,至少存在价格风险、运作风险、交割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 虚拟性。当金融衍生商品的原生商品是实物或货币时,投资于金融衍生商品所得的收益并非得自相应的原生商品的增值,而是得自这些商品的价格变化;当原生商品是股票、债券等虚拟资本时,相应的衍生商品则更具有双重虚拟性。这种特征,使得金融衍生商品的交易有脱离原生商品的趋势,其市场规模则可能大大超过原生市场的规模。
金融专家通常按不同的标准对金融衍生商品进行分类。根据原生商品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远期、掉期、期货和期权四类;按市场的组织程度,可分为场内交易衍生商品和场外交易衍生商品;按衍生商品从属的金融商品来分,则有契约型衍生商品和证券型衍生商品之别。
原生金融产品(underlying financial products)
货币、外汇、债务性金融商品和所有权性金融商品等金融资产,以及这些金融资产价格的总称。包括货币、外汇、存单、债券、股票;以及利率或债务工具的价格、外汇汇率、股票价格或股票指数、商品期货价格等。
远期(forward)
双方约定于未来的结算、交割的日期。
转账结算(settlement by transfer of account)
发生经济行为的关系人使用银行规定的结算凭证,通过银行划转资金,以结清债权债务的行为,亦称非现金结算、划拨结算,现金结算的对称。。转账结算必须通过银行来进行,办理转账结算的单位和个人应在银行开立账户,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没有开立账户的个人向银行交付款项也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经济活动中,国家鼓励采用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除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988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2号)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其余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实行转账结算,有利于加速社会资金周转,节约现金使用,有利于调节货币流通,促进经济合同和经济核算制的推行;同时,也有利于银行集中大量的闲散资金,扩大信贷资金运转,对加速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基本存款账户(primary deposit account)
存款人在选择的银行开立的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外国驻华机构;社会团体;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外地常设机构;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存款账户,但不得开立两个以上的基本存款账户。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性公司,以及银行所属的房地产部、国际业务部、信用卡部,不得为企业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general deposit account)
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的存款余额不得超过企业事业单位在该开户银行的借款余额,借款清偿后办理销户。
联行往来(intra-bank accounts)
各家银行对系统内核准开发有联行行号的行处之间各类资金划拨的账务核算。联行往来是银行会计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联行往来的核算过程,就是国民经济通过银行不同行处划拨清算的过程。中国幅员辽阔,银行分支机构遍布面广,各类汇划资金业务频繁,现代通信手段尚未普及,为了加强监督,强化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家银行的联行系统,根据机构设置和业务繁简的不同,有的划分为总行、分行和支行三级管理的联行往来体制,有的划分为总行和分行两级管理的联行往来体制。各家银行对跨系统的汇划款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联行清算或采取相互委托转汇的方法办理。这样,可以贯彻款项汇划与资金清算同步的原则。
联行汇差资金(intra-bank balance)
各行处在联行间办理资金划拨业务,反映系统内他行代收、代付款项的差额。从一个行处来看,其代收款项大于代付款项为应付汇差资金;代付款项大于代收款项为应收汇差资金。由于系统内联行间代收、代付款项是通过联行往来各有关科目核算的,所以联行汇差资金也就是反映联行往来各科目借、贷方金额的差额。
国家金库(treasury)
简称国库。负责办理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的机构。国家的全部预算收入都由国库收纳入库,一切预算支出都由国库拨付。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国家财政预算收支的保管出纳制度分为金库制和银行制两种。金库制又分为独立金库制和委托金库制。独立金库制指的是国家特设经管国家财政预算收支机构,办理国家财政预算收支的保管出纳工作;国家不单独设机构,而是委托银行办理国库业务的称委托金库制。银行制是指国家没有金库机构,由财政部门在银行开户,将国家的预算收入作为存款存入银行进行管理。
5. 其他
风险投资(venture investment)
对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征的项目进行投资的行为过程。投资的主要对象包括高科技领域的公司、项目等,经营状况不良的企业、项目等,高风险债券、股票等。
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
- 广义风险投资,是指各种具有潜在高收益但同时又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从而可能遭受损失的资本投资,包括高科技项目、高负债企业、严重亏损的公司、高风险证券等等;
- 狭义风险投资,是指投资于开发高新技术项目的行为,包括对高科技产业的研究投资、开发投资、项目建设投资、产品生产投资、市场建设投资等等。
风险投资主要特征有:
- 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和人才密集的特点。
- 风险与收益并重,既可能面临高风险的损失,也可能得到高收益的回报。
- 投资的长期性。将一项科研成果转化为新技术产品,要经历研究开发、产品试制、正式生产、扩大生产等阶段,这一过程少则需3到5年,多则需7到10年。
- 组合投资。
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不会集中于一个项目上,而是同时投入风险程度不同、收益率不同的多个项目上,以保障高风险投资的连续性和持久性。
通货膨胀(inflation)
经济学中一个非常重要而又颇多歧义的概念。就其定义而言,大致可归结为:
- 因货币供给过多而导致总物价或一般物价水平的持续上涨。
- 由财政赤字和主动的信用膨胀所引起的货币过多的经济过程。
- 价格水平持续上涨。
通货紧缩(deflation)
减少流通中货币量以缓解通货膨胀的措施,亦称货币紧缩。
主要措施有:
- 运用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收缩信贷,减少货币供应。
- 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减少预算支出、增加税收、冻结工资,减少市场货币购买力。
在高通货膨胀时,进行通货紧缩,会促使物价水平止升为跌,甚至持续性下降;当已经存在有效需求不足时,它会造成生产萎缩,失业率上升,存货增加。因此,通货紧缩措施一般只有在出现高通货膨胀时采用。一些国家在实施通货紧缩政策时,还会辅以积极的经济结构调整措施,以实现经济的软着陆。
信用风险(credit risk)
银行由于借款人不能或不愿偿还贷款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亦称违约风险。它来自借款人,是在信用关系中产生的,通常与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年龄、和家庭状况有关。为避免信用风险,银行在决定贷款时要切实弄清企业的风险状况来确定具体的贷款政策。
市场风险(market risk)
因市场利率变化引起银行资产和负债利率变动不一致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亦称利率风险。
通货膨胀风险(inflation risk)
因物价上涨、货币购买力降低所产生的风险,亦称购买力风险。
外汇风险(foreign exchange risk)
国际经济、贸易、金融活动中,以外币计价的收付款项、资产与负债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意外损失或丧失所期待的利益的可能性,亦称汇率风险。
投资风险(investment risk)
投资者在运用各种形态资本时所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系统风险(systemic risk)
最终无法消除的风险。一般由外部因素变化引起,而无法控制。系统风险对所有企业、所有投资产生相似的影响。系统风险包括下列几种类型: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经济周期风险。
流动性风险(liquidity risk)
金融机构没有足够的现金清偿债务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而发生支付危机的可能性。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流动性的大小直接关系到金融机构信誉,所以流动性风险是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方面。
掌握了这些常用名词的意义,就可以顺利读懂央行的报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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